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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油税应无理由再延后了

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2008-11-21 22:03:22 来源:不详

文/罗裕

反反复复议论了十余年的燃油税改革,近日竟有了动真格的迹象。

早前的报道是,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18日表示:“开征燃油税应该是快了,但具体时间还不知道。”一天后,韩文科做出了澄清称,他并没有说过燃油税马上推出的话,但的确认为燃油税的推出应该是快了,不过具体推出时间还要看有关部门的决策。

官方的消息很快也出来了,国家发改委昨天透露,发改委、财政部、交通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召开了座谈会,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、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,同步取消六项收费,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,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,听取了地方政府和价格、财政、交通部门的意见。据悉,拟同步取消的六项收费分别是:公路养路费、航道养护费、公路运输管理费、公路客货运附加费、水路运输管理费和水运客货运附加费。

燃油税改革似已箭在弦上。

目前综合媒体各方报道显示,酝酿中的燃油税开征方案中,已经基本确定由地方国税部门征收,进入中央国库,然后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返还给地方,从而更好平衡中央地方、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。值得一提的是,过路费、过桥费也有可能最终没有进入燃油税“费改税”范围之中。

燃油税改革,绝对称得上是车界的老生常谈。

开征燃油税早在1994年税改时就被提出,又在1999年第一次修正《公路法》时,首次将“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”写入法律。此后,每每舆论呼吁取消养路费、开征燃油税,得到的总是“时机尚不成熟”之类的回应,然后就是“择机出台”、“适时实施”的许诺。

此后每年的全国“两会”都有代表委员递交提案,每年都有财政部、发改委的官员出面对燃油税改革进行一番解释。大概是从5年前开始,国际油价持续走高,于是相关人员用油价当理由,摆出开征燃油税的种种困难,于是燃油税改革就这样一拖再拖。事实上,有关燃油税出台的各方面征管准备、实施条例等,甚至早在7年前就已准备完毕。

耐人寻味的是,开征燃油税究竟需要怎样一个“合适的时机”呢?如果只从油价和CPI的合适水平考虑,那么,眼下无疑就是出台燃油税的绝佳时机。目前我国的CPI已经降到了5%左右,而国际油价也跌到80美元以内,此时不出台燃油税将更待何时?

事实上,在过去的时间里,像眼下这样开征燃油税的“绝佳时机”,已经多次出现过,只不过都一一错过了。换句话说,燃油税之所以一再搁浅,最缺的是“人和”——既得利益者的阻挠。

燃油税涉及到国家众多相关部门的利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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